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 通讯员 高景凯)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培训合同纠纷案件。李先生为儿子购买了大海公司(化名)的英语课和政治课,价格为14160元。李先生随后提出退款,声称课程内容与广告承诺相矛盾,没有达到学习效果,但大海公司明确拒绝。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培训服务费13960元。海淀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李先生诉称,他花费14160元,与大海公司签订了购买英语、政治辅导课程的合同。当我儿子尝试课程时,他发现大海公司提供的课程内容与广告承诺不符,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大海公司聘请进行诱导消费、炒作等活动,也从未明确传达退款要求。课程质量很差,服务也不像宣传的那么负责。泰开公司辩称,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大海公司按照约定进行了全部课程。李的儿子已经看过一些课程,但课程已经过期了。要获得课程的学习效果,孩子们的主动性还是必要的。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6月,李先生购买并承包了大海公司提供的政治、英语辅导课程。合同约定,培训服务费为人民币14,160元,培训费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所获得的相应准备考试后一周。课程是一次性提供的,一旦开始就不可退款。双方证据表明,L先生ee的儿子看了一些政治课和一些英语课程,但各方对他观看的课程百分比存在分歧。李先生提供了他与大海公司徐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大海公司夸大了公开课的成绩提升效果,但大海公司并不认可。 2024年11月,李先生通过微信向徐先生要求退款,但徐先生明确拒绝。 Dahai公司提供的后台卡管理截图显示,课程一旦售出,就无法转售。诉讼过程中,双方确认已退还李女士缴纳的200元押金。该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6月。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课程未达到效果的情况下合同终止。根据现有证据,大海公司已履行了有关课程的主要合同义务送货。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大海公司提供的课程与双方约定的课程存在实质性不符。泰开公司回应,法院同意,课程的学习效果应以学员基于主观能动性的合理意见为准。目前,合同在服务期满后即告终止。李女士在合同履行期间享有该场地的使用权。法院采纳了大海关于合同所含课程一经出售不得转售的答复。由于缺乏法律规定,也没有当事人约定退还服务费的情况,李先生要求退还大海公司13960元培训服务费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编辑 彭冲 校对 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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